日前,怀柔区启动消防安全“降险除患”2026春季整治行动。聚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,深入村居、住宅小区实地检查。

在对一处村民自建经营性出租房开展消防安全突击检查时,消防监督员现场查获一名租户为贪图方便,擅自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于出租房公共疏散门厅。疏散门厅是人员紧急疏散逃生的关键通道,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占用堵塞疏散空间,极易引发火灾事故,一旦起火将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生命安全,后果不堪设想。

经现场核查确认,该租户的行为已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“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”的相关规定。执法人员现场对租户开展了严肃的消防安全警示教育,细致剖析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、违规停放的极端危害性,当场责令其立即整改,并将电动自行车移至室外指定安全区域停放。同时,依据消防法相关条款,依法对该违规个人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针对高层民用建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,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对我区某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,发现一居民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住宅楼首层疏散门厅内,该建筑为14层高层建筑,疏散通道畅通直接关乎整栋楼居民的逃生安全。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劝阻,要求立即移除违规停放车辆,但该居民拒不改正。

该行为违反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“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”的规定。依据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四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,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法作出处罚决定,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0元整的行政处罚。

怀柔消防在此提醒广大市民: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、充电看似是不起眼的小事,实则是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“定时炸弹”。春季气候干燥、火灾风险攀升,恳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,切勿心存侥幸,坚决杜绝将电动自行车或其电池带入室内、楼道、公共门厅等区域停放充电,自觉前往室外指定安全区域规范停放、合规充电,携手共建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,坚决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。